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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成都大邑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8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6月17日-23日报名)

2021-06-17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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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院工作及队伍建设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信息
 
单位:大邑县人民法院。
 
岗位:审判辅助人员。
 
名额:8名。
 
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年龄(1986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文化程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不限专业(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6.应聘人员须于进入面试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报名地点:大邑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室(329办公室)。
 
4.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1寸免冠近照1张(含电子版照片)。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5.要求: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招聘名额与本次招聘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方可开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6月26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视疫情防控影响和有关要求,考试时间如有变动将在大邑县人民法院网站上予以公告,请考生务必关注)。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时政知识、基本常识、公文写作。
 
4.笔试要求:笔试时须带本人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大邑县人民法院网站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大邑县人民法院网站上进行公布。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选(不足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小组组成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大邑县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公示。(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1.拟聘人员应在大邑县人民法院规定的时限内到大邑县人民法院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和公示。(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2.拟聘人员上岗后,按照《劳动法》与大邑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按《劳动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3.薪酬待遇:按大邑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八、录取后递补
 
从录用之日起一年之内,若录用人员有离职者,可按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大邑县人民法院派驻纪检监察组 028-88208391)。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大邑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8-88210710。
 
 
 
附件:1.大邑县人民法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表(点击下载)
 
2.大邑县人民法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温馨提示: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大邑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6日 
 
 
 
来源:http://www.day.gov.cn/day/c138361/2021-06/16/content_43d4e03f09e7446b9d28192f412d005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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