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色达公安力量建设,加快推进基层现代化治理步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州、县规范管理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方式,面向甘孜州内公开考聘色达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8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
甘孜州籍常住人口。
二、考聘职位及名额。
(一)勤务辅助人员职位一类:15名,限男性;
(二)勤务辅助人员职位二类:2名,限女性;
(三)勤务辅助人员特殊职位类:1名,限男性;要求持驾驶证A证(符合驾驶39座及以上大客车驾驶证)。
三、考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辅警事业,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吃苦耐劳和敬业奉献的精神。
(二)报考职位一、二人员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学历,报考特殊职位人员不限学历。
(三)报考职位一、二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1月1日(含)以后至2002年11月30日(含)以前出生的人员);报考特殊职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含)以下(即1975年11月1日(含)以后至2002年11月30日(含)以前出生的人员)。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伤痕,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其他不宜从事协助公安工作的疾病。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65米及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5.0以上。
四、考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考聘由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色达县公安局、中共色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色达县监察委员会、色达县教体局、色达县人民医院按以下基本方法和程序共同组织实施。考聘分为报名、体检、政审、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环节。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20%,体能测试占50%。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一)报名审核
1.报名登记:
(1)参加报考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与标准》,现场提交一份近一周内的体检报告结果。
(2)登记报考时需提交近一周核酸检测报告、防疫健康信息码(近14日本人行程记录)、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及近期白底免冠2寸证件照2张,以上证件不齐或不能提供原件的不予报名。退伍军人除需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报名时,如实填写《色达县公安辅警考聘报名登记表》,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时间:2021年1月4日(上午9:00—下午18:00)
地点:色达县公安局
2、体检及政审:
考委会先组织登记报考人员在色达县人民医院集中进行身体复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除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5米(含)以上和男女考生视力均在5.0以上的附加要求外,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20号)等标准执行。
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政审,如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政审结论为不合格,将取消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考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流氓、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8)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或事业人员录用考试资格的;
(9)因个人主动辞职原因或被用人单位因违纪、违法解聘的;
(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辅警的其他情形的;
(11)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因违反纪律受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12)怀孕期间的女性。
(13)僧尼还俗人员。
(14)本人、配偶及直系血亲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和被执行的失信人员;
时间:2021年1月5日(9:00—12:00)
地点:色达县人民医院
3、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色达县公安局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时间:2021年1月5日(15:00—18:00)
地点:色达县公安局政工科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月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准考证》中详细注明)。
(2)笔试科目:初中语文、数学、公安基础等综合理论知识。
(3)折算标准:文化综合知识以100分计,乘以30%,即为应聘者笔试成绩。
(4)折算公式:笔试成绩﹦文化综合知识×30%
2、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1月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准考证》中详细注明)。
(1)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乘以20%,即为应聘者面试成绩。
(2)折算公式:面试成绩×20%。
3、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21年1月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准考证》中详细注明)。
(2)测试项目:
男子组:100米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女子组:100米跑、8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3)评分标准:体能测试评分由考聘单位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验规则》中的相关规则和标准进行评分。体能测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每项成绩各占总成绩的25%,单项成绩亦按满分100分计算。
(4)折算公式:体能测试成绩﹦(100米跑成绩×25%)+(男:1500米跑成绩×25%;女:800米跑成绩×25%)+(男:引体向上成绩×25%;女:仰卧起坐成绩×25%)+(立定跳远成绩×25%)。
体能测试由色达县公安局实施。
(三)政策加分
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体育运动训练专业(不包括体育理论、教育等专业)毕业生在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基础上加1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只加一项,不重复加分。
(四)公示及政审
根据考生最终的综合折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综合折合成绩并列的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公示结束后,考委会最终确定聘用人员,由色达县公安局通知报到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色达县公安局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顺延递补参加考察拟用。
五、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培训考核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色达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内违反管理规定及考核不合格的将不予聘用;试用期满三个月后将结束本次所有考聘工作。
(二)管理:应聘者被聘用后,由色达县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六、薪酬待遇。
本次招考聘用的辅警人员福利待遇,按照色达县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在考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
0836—8522510(中共色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0836—8522235(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6—8528506(色达县公安局)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色达县公安局、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考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补充公告中予以公告。
考聘咨询:石当布 色达县公安局 18990496957
附件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验规则》
(点击下载)
中共色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色达县监察委员会
色达县公安局 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8日
来源:http://rsks.gzz.gov.cn/newsDetail/25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