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员工,专职从事基层司法行政辅助工作,招聘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基层司法行政辅助人员4名,雁江所2人,临江所2人,专职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二、用工性质
此次公开招聘的司法行政辅助人员,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属劳务派遣用工性质,由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临空经济区司法分局基层司法所工作。
三、招聘对象
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即1985年11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司法行政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含)以下(即1985年11月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职责的基本工作能力,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通过四川省计算机二级考试、普通话三级乙等以上、以及法律专业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现役军人或全日制在校的学生;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部队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在原工作岗位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有传染病、吸毒史、精神病史或有其他重大疾病的;
8.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9.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10.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
1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在线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及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在线报名及资格初审
1.在线报名。本次招聘方式为在线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应聘者按要求详细填写《资阳市劳动社会保障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临空经济区司法分局基层司法所劳务派遣员工报名表》,连同其它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本次招聘专用邮箱LW26625217@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请命名为“应聘单位+应聘人姓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18:00。
2.资格初审:根据报名人员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资质材料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作为现场资格审查的依据)。应聘者应仔细阅读《公告》所涉及的资格条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如因不符合岗位要求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另行通知。
(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根据岗位需求及资格初审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应聘者在面试当天(具体以通知为准)携带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应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学历证书、基层工作经验证明和相关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3张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对资格复审中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本人放弃而出现缺额的,由招录单位酌情递补。
2.面试。通过现场主考人员面试询问等方式,测试应试人员法律基本常识、综合沟通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经综合测评及对比应试者工作经历、相关专业考试证书等相关情况,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根据面试考核结果,通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人才网(www.scrc168.com)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或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者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结束后本人放弃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七、聘用待遇
试用期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每月工资2500元 (含基本工资、工作补贴等),月度绩效500元/人/月,试用期无绩效考核。“五险一金”按照规定统一办理。
八、其他事项
(一)在职工作人员,须征得原单位同意;
(二)如因参加考聘派遣用工与原单位发生劳务纠纷,造成原单位及新单位损失,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如在考聘过程及聘用合同签订后发现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情形的,一律中止聘用程序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名,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要求及时提交完整资料、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我公司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并负责对本公告进行解释。
附件:临空经济区司法分局基层司法所劳务派遣员工报名表
(点击下载)
资阳市劳动社会保障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