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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宜宾江安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组公开选聘4名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公告

2020-12-0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江安县县属国有企业发展的需要,按《江安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选)聘经营管理者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江安县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江安首诚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江安城交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江安剧源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江安县亿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选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选聘范围

1.江安县内外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国有企业、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具有经营管理经历的企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信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较强的开拓及统筹、决策能力,良好的沟通表达、公关交流能力,团队合作及敬业精神;

5.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年龄:48周岁及以下(截止报名第一日未满49岁,即1971年12月8日以后出生的);

7.学历: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体要求

1.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应聘者应累计具有3年及以上机关和事业单位担任股级及以上职务及相应工作经验;

2.企业人员应聘者应累计具有3年及以上国有企业或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熟悉国家经济政策及法律法规,熟悉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在融资(金融)业务等方面有丰富经验。(具体条件见附件1:江安县2020年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3.应具有所报名岗位实际工作经验及相应学历、资格条件并接受核实。

三、报名及相关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8日至17日止(8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此次选聘采取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应将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带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应聘者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应聘者可选择是否服从岗位调配。《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同时欢迎人才中介公司推荐人才报名。(邮件命名方式:应聘公司岗位+报名者姓名)

扫描件应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有关执(职)业(职称)证书原件;

4.由工作单位或相关组织机构出具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联系人:杨茜,联系电话:0831-2626615,手机18380817483,邮箱:894677316@QQ.com。

四、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由江安县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选聘全过程中发现应聘者与选聘岗位及条件要求不相符的,取消其本次选聘资格。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证件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即2020年12月8日,报名复印资料恕不退回。

(二)推荐初步人选

由江安县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成专业评审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评,择优推荐初步人选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另行电话通知)。对竞争性不足的职位,在征求个人意愿的基础上进行调配。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了解初步人选所具备的业务能力以及对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面试前由江安县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入面试的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考察

按选聘岗位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考察)。未达到1:3的,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实优秀的可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江安县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负责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查阅相关档案,提出聘任考察意见材料。

(五)审定

江安县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面试、考察情况,结合应聘者个人意愿,提出选聘建议人选及聘用岗位,提交研究审定通过后,按选聘岗位及名额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聘用

经审定的拟聘用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人事管理

(一)聘任制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薪酬按1万元/月结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每届聘任期三年)。每届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

(二)机关单位人员

聘用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应辞去公职或辞聘,根据政策规定和身份性质确定劳动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每届聘任期三年)。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

六、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

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经考核完成目标任务,江安首诚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江安城交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年薪以28万元为基数,江安剧源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江安县亿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年薪以26万元为基数,按考核结果上下浮动。任期激励在任期满考核合格后另行发放。(以上薪金均为税前数)

(二)聘用人员如符合江安县引进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三)江安县外人员聘用上岗的,配偶如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随调到江安相应单位工作。

七、注意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安县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31-2626615(江安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组办公室)

八、监督

此次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在选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

0831-2622014(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干监办)

0831-2624444(中共江安县纪委)

 

附件1. 江安县2020年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岗位表

附件2. 江安县2020年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报名信息表

 

江安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组办公室(代)

2020年12月8日

 

 

 

附件1:

江安县2020年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岗位表

序号

公司名称

岗位职务设定

岗位薪酬控制数,基薪+绩效(万元/年、税前)

岗位任期激励和履职待遇

任职期限

年龄、学历要求

任职岗位具体条件

备注

1

江安首诚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1名

以28万元为基础,按考核结果上下浮动。

1.每届任期满后,连续3年经考核任务完成且合格的,按对应岗位年度基本薪酬的20%*3年(税前)给予任期激励兑现;2.任职在岗期间,根据国企相关规定,享受同职级人员应缴纳险金和职务待遇。

试用期6个月,每届任期3年,期满合格可连选连任,连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1.年龄在48周岁及以下;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过股级及以上职务达3年(自愿辞去机关事业身份),熟悉财税、金融、国资管理且工作经验丰富或在同级国企(含规模以上民企)担任过中层(其中取得研究生学历的除外)及以上管理职务达3年及以上且从事资本运作或投融资等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

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2

江安城交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1名

以28万元为基础,按考核结果上下浮动。

1.年龄在48周岁及以下;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过股级及以上职务达3年(自愿辞去机关事业身份),熟悉财税、金融、国资管理且工作经验丰富或在同级国企(含规模以上民企)担任过中层(其中取得研究生学历的除外)及以上管理职务达3年及以上且从事资本运作或投融资等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

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3

江安剧源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1名

以26万元为基础,按考核结果上下浮动。

1.每届任期满后,连续3年经考核任务完成且合格的,按对应岗位年度基本薪酬的20%*3年(税前)给予任期激励兑现;2.任职在岗期间,根据国企相关规定,享受同职级人员应缴纳险金和职务待遇。

试用期6个月,每届任期3年,期满合格可连选连任,连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1.年龄在48周岁及以下;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过股级及以上职务达3年(自愿辞去机关事业身份),熟悉文化旅游、影视、传媒工作且经验丰富或在同级国企(含规模以上民企)担任过中层(其中取得研究生学历的除外)及以上管理职务达3年及以上且具有从事文化影视、传媒、戏剧或旅游公司等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

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4

江安县亿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1名

以26万元为基础,按考核结果上下浮动。

1.年龄在48周岁及以下;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过股级及以上职务达3年(自愿辞去机关事业身份),熟悉工程建设和项目管理工作且经验丰富或在同级国企(含规模以上民企)担任过中层(其中取得研究生学历的除外)及以上管理职务达3年及以上且具有融资或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从事工程建设管理的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说明:试用期间薪酬按1万元/月预发。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薪酬按对应岗位薪酬计发。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不再补发薪酬。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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