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德阳市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德阳市旌阳区村镇建设管理所、德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旌阳站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职位及名额
公开选调职位、名额及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德阳市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对象
全省范围在编在岗的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平行流动和顺向流动原则。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同意。
四、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1 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0月1日后出生)。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3年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即2017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含试用期)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具备参加选调岗位的相关条件和要求(见岗位表);
(七)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受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国家和地方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五)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时段,即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
德阳市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办公室(地址:德阳市旌阳区龙泉山北路319号,联系人:刘欣,联系电话:0838-2567521)。
3.报名所需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贴上照片,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2份;
③近三年年度考核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1份;
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本人事业人员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1份;
⑤2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⑥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材料。报考者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由选调主管部门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由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三)岗位调整。选调实行差额开考比例。若未形成差额的,则岗位数递减;选调名额仅为1名的岗位若未形成差额,则取消该岗位,报考者可按自愿原则调剂到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当场公布面试得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能进入后续选调环节。派驻纪检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面试成绩在旌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tfjy.gov.cn)网站上公布。
(五)综合考察
进入综合考察人员名单原则上按照同一岗位选调人数与进入综合考察人员1∶2的比例确定,在最低合格线上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进入综合考察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并与面试成绩一并公布。综合考察由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采取到选调人员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综合考察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80分。综合考察成绩将在旌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tfjy.gov.cn)公布。
(六)体检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同一岗位选调人数,在最低合格线上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并与综合考察成绩一并公布。
(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对初次体检结论置疑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区人社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等额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应在选调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选调工作由旌阳区纪委全程监督。
七、有关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选调单位中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不得报考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选调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审计和财务岗位。选调单位相关人员在选调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肃选调纪律。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已经被选调的退回原单位,责任自负。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选调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组织人事、纪检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可向选调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实名举报。
八、其他事项
通过此次选调进入德阳市旌阳区村镇建设管理所和德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旌阳站的人员,在本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选调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8-2567521。
附件:1.《德阳市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点击下载)
2.《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点击下载)
德阳市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