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2020“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赴外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及《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彭委发〔2017〕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区域师资结构配置,不断吸引优秀教育人才聚集彭州,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按照教育系统下属中小学校需求情况,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高等院校2020年、2021年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40名(岗位名单见附件1)充实到教育系统下属中小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彭州教育简介
彭州市地处成都平原西北部,距成都主城区25公里,幅员面积1421平方公里,人口约81万,是名扬全国的“蔬菜之乡”和中国三大牡丹观赏基地之一。彭州“六山一水三分坝”的自然地理格局,造就了丰富独特的生态景观,有飞来峰奇观、古冰川遗迹,可观龙门飞瀑、九峰日出,游燕子沟冰川、蟠龙谷奇观,拥有大熊猫国家公园等5个国家级生态资源品牌,是成都北部重要的生态屏障。彭州物华天宝,人文璀璨,是古蜀文化发祥地之一,与三星堆、金沙文明一脉同源。道教元都阳平观、“七佛胜地”龙兴寺、“百年圣殿”领报修院等宗教圣地,让彭州雅享“五教汇聚之所”。彭州与洛阳、菏泽并称为全国三大牡丹观赏基地,宋代诗人陆游曾为彭州牡丹著书立传,写下了脍炙人口的《天彭牡丹谱》。彭州实力强劲,机遇之州,石油化工、新材料、中医药、航空动力、纺织服装等产业快速崛起,荣获“国家再制造产业集聚区”“四川省军民融合特色示范基地”“中国家纺名城”“中国休闲服装名城”等称号。获评“中国西部百强县市”“全国十佳最具投资竞争力城市”“国家级生态城市”“国家级卫生城市”等多项荣誉。
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公办学校56所,在编教职工5200余人,7.6万余个优质学位,构筑起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到特殊教育的完备教育体系。其中,彭州中学为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彭州一中、成都石室白马中学为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濛阳中学为成都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成都石化工业学校为省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
二、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围绕教育系统中小学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引进汉语言文学、信息技术、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体育、音乐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人数40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国内高等院校2020年、2021年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1年毕业的应届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部属师范院校2021年公费师范生。
2.招聘范围内的国(境)外高等院校2020年、2021年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符合。
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所获专业应与拟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
三、招聘具体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4.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
5.应聘者普通话文科类达到二级甲等,理科类达到二级乙等,英语等级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如果毕业时,不能按时取得以上证书、证件者,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彭州市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7.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西南大学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整个招聘程序均会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报考者。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10月20日17:00)
应聘人员需关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在教师招聘栏目-招聘报名中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标准照、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照片等个人证明材料电子档。
西南大学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4日9:00-17:00;重庆市北培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粘贴证件照);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1份。国内应届研究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归研究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证书。
(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资格证书、论文和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
教育高层次人才其他招聘专场,请关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学校招生就业网。
(三)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根据疫情防控安排,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考核采用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低于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到1:2,放宽后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签约
招聘考核组根据考核成绩,按同一岗位所有应聘者从高分到低分坚持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与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三方协议。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视为不合格,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签订三方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招聘结束后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及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中公布。
已签订协议岗位将从招聘总需求中调减,不再纳入下一场招聘活动。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分批进行,签订三方协议时已经毕业的考生先行体检;尚未毕业的考生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组织体检。具体事宜以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和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及电话(短信)通知为准。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五、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享受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2. 按照《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彭委发〔2017〕4号)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的激励政策。
3.被聘用人员同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由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派遣到学校具体工作岗位工作。
4.因疫情原因,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对中小学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与本次招聘中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其中,公费师范生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彭州市。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彭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28-83873331
咨询电话:028-83708448 028-83888815
杜老师:18980578686
附件1:彭州市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点击下载)
附件2:彭州市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点击下载)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州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