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农办牧〔2020〕17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川农函〔2020〕64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合同制动物防疫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为保障我区畜牧业健康发展、有效落实动物防疫工作、科学提供防疫服务,本次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任务为以下四类:一是为区域内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三是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四是为区畜牧兽医部门、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二、招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综合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自愿到基层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符合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即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以下,畜牧兽医(兽医、动检等)专业优先;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即1975年8月31日后出生)以下,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等企业兽医的技术骨干;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募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报名;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全程公开透明,按照:个人申请、面试、考核考察、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本次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全程将在高坪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9月25日,凡符合本次招募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照要求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农村局三楼政工股(南充市高坪区鹤鸣西路31号)。
2.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近期2寸免冠照片三张;
3.报名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后,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咨询电话:0817-3363258 18281796366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工资待遇
1.招聘岗位:高坪区基层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专员岗位
2.招聘人数:13人。
3.待遇:聘用人员为合同制性质,每月工资2500元(“五险一金”自行购买)。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高坪区农业农村局政工股组织实施。
1.面试后,按照人员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要求执行。
七、签定协议
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农村局与本次招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八、服务期限
1.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行一年一聘;
2.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在年满60周岁后不再续聘。
九、服务管理
本次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照高坪区农业农村局制定的《高坪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规范服务管理。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补助拟采取基本补助加绩效的办法发放。服务期间,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