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县人民法院拟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考调名额
法官助理2名、行政人员3名
三、考调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好学肯钻,作风务实,勤奋敬业,清正廉洁,具有较强的从事审执工作的能力。
2.考调人员必须具有考调职位相对应的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身体健康。
3.县外参加考调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时间截止为2020年9月16日),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
5. 担任五级法官助理、一级科员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不得录用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提前填写《泸县人民法院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且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交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泸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四楼(四川省泸县玉蟾大道455号)。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情况证明等材料;
2.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手续;
3.《泸县人民法院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笔试相关事宜。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者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资格,取消报名资格。
五、考调方式
考调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由泸县人民法院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内容。面试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应急应变能力等内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及体检
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等额方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泸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由泸县人民法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经院党组研究,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在考调工作中,我院经审查无合适人选,集体研究可调整、调减职位或取消考调职位,如报考者不服从岗位调整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调。
七、公示及调动
根据综合测试、考察及体检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拟调动人员,在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在一个月内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经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后,在报考符合条件人员中决定是否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调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考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因考生个人原因而无法联系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0-8193090(泸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附件1:泸县法院2020年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点击下载)
附件2:泸县人民法院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doc
(点击下载)
泸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