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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孜州人大信息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遴选3人公告

2020-06-2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孜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州委组织部同意,拟面向全州公开考试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信息中心,挂《甘孜人大》编辑部牌子,是甘孜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受州人大经济委员会、州人大预算委员会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能:负责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预先审查服务,联网系统维护;《甘孜人大》杂志编辑发行;州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发布;收集整理州内人大工作的信息和资料及有关研究成果,反映人大工作动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等工作。

二、遴选岗位及名额

公开遴选岗位为事业编制九级职员,3个名额。具体遴选岗位、名额和资格条件等详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信息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遴选范围

全州机关(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四、遴选条件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热爱民族地区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能承担相关业务及管理工作;

(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遴选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本公告相应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信息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五)年龄要求: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7月11日之后出生);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七)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且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签章同意报考;

(八)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考:

(一)尚在试用期或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和调动的。

五、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遴选公告

州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公开考试遴选公告,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通过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zz.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3日至7月11日18:00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甘孜州州级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要求真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上报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16-32KB),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 314720101@qq.com。

3.资格初审:2020年7月3日至12日,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提前通知考试有关事宜。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考试内容以预算审查监督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笔试教材;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录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3,遴选职位与笔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报请州委组织部同意,实行差额开考或适当减少职位遴选计划。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考生持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

2020年 7月19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到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信息表》原件一份(双面打印);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单位和主管部门盖鲜章证明真实性);

⑤现任职务(职称)任职(聘用)文件复印件(需任免机关和主管部门盖鲜章证明真实性);

⑥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需相关部门签章);

⑧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二张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KB-32KB)。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职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参加笔试人数少于职位计划数1:3,报请州委组织部同意,实行差额开考或适当减少职位遴选计划,进入面试人员数则视具体情况而定相应减少),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确定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的人员,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对象。

2.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相关规定执行。

3.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

(五)试用和调动

1.试用。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实的,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组研究确定正式试用人选。试用期为3个月。公示期满如有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试用的,取消遴选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2.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组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报州委组织部审批。

六、其它事项

1.经笔试、面试和考察若无适合人选,则减少或取消本次遴选名额。

2.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不指定参考用书。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在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接受纪检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参考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4.公告未尽事宜,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6-2833054。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836-28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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