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接收安置工作,我市拟公开考核招聘2020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20年毕业的按培养协议就业地在眉山市的省属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0年眉山市考核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时间、地点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双向选择、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至6月5日
网络报名电子邮箱:47095026@qq.com
(二)考核招聘时间:2020年6月26日(14:30-18:00),考生需在14:30前到达考核招聘地点。
(三)考核招聘地点: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多功能厅二楼(眉山市东坡区江乡路530号)
相关事项提示: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核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按照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所有参加考核招聘人员需通用“国家政府服务平台”app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凭健康码进入考核招聘现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如实、准确填写《2020年眉山市考核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2020年眉山市考核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信息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及其他能证明本人学习经历、能力的材料。以上证件和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考核落实就业县
由实施范围县人社、教育部门开展现场考核。考核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测试、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通过的公费师范生与就业县现场签订《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生通过就读高校提供)。通过现场考核招聘仍未落实就业县的公费师范生,根据其所学专业,由未完成该专业招聘计划的实施范围县接收。
(五)落实学校岗位
由各实施县自行组织,落实具体就业学校和岗位,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另行通知安排。
以上招聘程序需由考生本人到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核招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五、后续程序
(一)体检及考察
体检及考察由就业县人社局、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体检及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示
各县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办理报到聘用
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完成公开考核招聘程序后在7月3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毕业院校派遣通知单等相关证件到就业县教体局人事股报到。各区县教体局按规定对签约公费师范毕业生所提供的学历、学位证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并按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安排落实教师岗位和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公费师范毕业生不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各学校与公费师范生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满前未取得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并按违约处理。
六、聘用人员管理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工作。未按培养协议规定履约从教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公费师范生违约记录计入个人人事档案。
2.已就业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可在本县域内相应层次和类型的公办学校间流动,但不得流动到其他系统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党建办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党建办:028-38195388
咨询电话: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028-38195246
附件:1.《2020年眉山市考核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