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8来源:本站采编
一、应聘条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20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在成都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执业律师45人以上,其中至少有5名具2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在成都市设立分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40人以上。
(二)2015-2019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机构的情形。
(三)熟悉信访维稳、行政诉讼、征地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等基层政府相关工作和法律法规,并具有担任乡镇级以上政府机关(单位)法律顾问的经历。
(四)律师事务所必须委派人数不低于5人的律师团队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该团队及其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律师团队中执业20年以上的律师不低于2人,其中律师团队负责人应当为执业20年以上的执业律师,负责团队统筹、协调,对外法律文书具名等工作。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
3.2015-2019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形。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1名以上组团律师擅长行政法或者民商法、经济法,具有政府法律顾问经历。
(五)优先条件:
1. 具有为街道办事处提供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优先考虑。
2.荣获省、市表彰奖励的律师事务所优先。
二、服务事项
(一)行政类事务
1.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日常运行管理、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参与街道办事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参与街道办事处重大涉诉案件、疑难信访案件的研究讨论,代理街道办事处参与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处理。
4.协助街道办事处处理重大涉法事件,研究起草有关法律意见书。
5.受街道办事处委托,为街道的项目合作、政策实施等重大事项提出法律风险评估咨询意见,必要时提供评估风险的《尽职调查被告》。
6.对涉及街道办事处的社会公共事件、突发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7.参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包括为街道提供法律培训,为村、社区的干部、群众举办法制讲座)。
8. 遇有紧急事件时及时(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到场,提供优质、高效、准确的法律服务。
9.办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民商类事务
1.为涉及街道办事处的投资并购、招商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2.为街道办事处起草、审查、修改经济合同(协议),并按要求出具正式书面审查意见书(一年度不低于30份)。
3.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授权,签订、送达或收取法律文件,起草、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律师函等。
4.按照街道办事处要求,参与重大项目和合同谈判。
5.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涉及重大非诉经济法律事务的协调和处理;受街道办事处委托办理民商类行政诉讼。
6.办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应聘材料
(一)报送时间和方式。有意应聘者于2019年11月27日前,将应聘材料一式三份以密封形式(封口处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送至成都天府新区籍田街道办事处,同时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至1798823170@qq.com。
地 址:成都天府新区籍田街道东街46号
联系人: 肖彬津
联系电话:028-85691595 15982195027
(二)报送内容。
1.本所基本情况介绍。
2. 律师团队名单及情况介绍,包括律师团队负责人、驻点律师名单、基本情况;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个人获得的荣誉和证明材料,各成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近5年主要工作业绩、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
3.目前的客户情况,以往和现在参与政府机关法律服务情况及代表性案例,包括具有代表性的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的案例、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案例。
4.价格方案。
5.服务方案。
6.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必须用简体中文,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
四、选聘程序
(一)材料收取:2019年11月18日-11月27日。
(二)评议。成都天府新区籍田街道办事处对应聘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按同等条件下报价最低的原则选出拟聘用的法律顾问机构。
(三)公示。拟聘用法律顾问机构基本情况将在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管委会的官方网站(www.cdtf.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包含节假日)。
(四)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成都天府新区籍田街道办事处与受聘的法律顾问机构正式签订书面合同。
成都天府新区籍田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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