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2019年泸州江阳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通过考核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人的公告

2019年泸州江阳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通过考核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人的公告

2019-10-0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7〕2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江阳区2019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通过考核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直接考核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单位为:泸州市江阳区石寨镇建设和环境管理服务中心。单位名称详见附件1。


二、关于直接考核的招聘条件


(一)考聘对象、范围、职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岗位1个招聘人数1人。其中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江阳区2019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通过考核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情况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报考要求


   (1)招聘对象:现在岗在册江阳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2)服务年限: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江阳区在岗在册且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含2年)经考核合格在乡镇和街道(社区)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工作内容及程序


(一)招聘程序和方式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10楼,联系电话:0830-3123622)。


报名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服务期满合格证等报考岗位需求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其中,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服务期满2年者,须由区人社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以上须提供的材料中,审查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收复印件。报名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1份报名材料。委托报名时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9年10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凭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到泸州市江阳区人事考试中心(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10楼,联系电话:0830-3123621)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的,须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并提供本人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和考试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采用笔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成绩计算:综合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3.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最多不超过前五名,笔试成绩并列第五名的一并进入面试。


4.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


5.依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a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直接考核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考试、考核、审查等过程纪检人员必须在场参与。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直接考核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正式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周年,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遵守江阳区对服务期的其他规定。


(三)考试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是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在“政务公开”栏目“人事招考”的“其他考试”(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jbxx/zwdt/rsjzkxx/qtks)。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八、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3123622


监督电话:0830-3162071


附件1:江阳区2019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通过考核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江阳区2019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通过考核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点击查看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8日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