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08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方式,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条件
(一)招聘名额:3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具备良好职业素质和工作责任感。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1984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3.医学类专业1名,计算机类专业1名,管理、教育类专业1名,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无吸毒、无赌博、无被开除(辞退)工作等不良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17日。
2.报名地点:宜宾市酒都路中段59号市医疗保障局二楼203室(原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831-2332378.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填写《报名表》一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张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查考生资格,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择优通知进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四)综合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综合考核、政治审查。
四、聘用
(一)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我局现行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扣除五险一金后,月平均待遇3000元左右。
(二)受聘人员按《宜宾市医疗保障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233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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