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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公告

2019-09-25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强宣传文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国开展2019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4名,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

二、选调范围

符合选调条件的全国各级机关单位(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25日以后出生)。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者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78年9月25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具体是指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表扬);

(2)获国家部委表彰(表扬);

(3)记二等功及以上;

(4)省政府、地级市市政府发文通报表彰(表扬)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19年9月2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5.聘用制公务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9日18:00(7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打包以“姓名+报名选调”为主题发送到指定邮箱:605016110@qq.com。

3.联系人:乔瑞庆;联系电话:2443340、15520969715

4.报名需提交的电子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

(2)《2019年度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2)。

(3)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红底彩照电子版。

(4)相关获奖证书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1.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会取消其选调资格。

2.开考比例。初审合格人员与选调计划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对未达到公告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3.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通过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由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考生于10月13日现场参观学习后进行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按选调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通知考生持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选调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递补后未达到3:1比例,经研究,可减少选调名额。

资格复审需本人到场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9年度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及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报考原件)一式3份;

(3)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红底彩照4张;

(4)表彰、表扬、奖励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由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程序。

(五)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考察工作在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领导下,由干部科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品德作风、廉政情况考察。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落实档案审核责任,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和体检

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根据考生考察情况,集体研究1:1确定拟选调人员并组织体检。

体检由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负责安排,在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选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因应试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名额空缺情况,经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集体研究确定递补人选。

(七)试用

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拟试用人员在接到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报到试用,如未按期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

(九)公示和调动

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它事项

本次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人员全程监督选调过程。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举报。

六、本公告及职位的具体条件,由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度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2019年度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

附件下载:点击查看

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

    2019年9月25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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