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二、用工性质
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顺庆区人民检察院统一使用。
三、招聘职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辅助人员2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专业技术特长或者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报考辅助人员职位,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6)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无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7)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8)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基本功能。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并各提供1份复印件),如实填写《报名表》(贴照片),并另提交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背后写本人姓名)。报考者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资料。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报考资料的,以及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2019年4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南充市顺庆区环峰路159号),联系人:刘敏,联系电话:6121131、 15183556495。
(二) 资格审查
由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报名。
五、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2019年4月29日上午9:00。笔试地点: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8:40-8:55在305办公室笔试签到)。参加笔试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二)面试。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反应及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人数比例不足1:3的全部考生进入面试。
(三)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由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有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保证原单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对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务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暂定2000元/月,“五险”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
八、本公告由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