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2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乐山师范学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 |
乐山师范学院始建于1978年,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乐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乐山教育学院合并升格为四川省省属普通本科院校。200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良好等级。2012年纳入教育部“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由武汉大学对口支援建设。
学校地处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所在地、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世界文化名人郭沫若的故乡——被誉为“森林在城市中,城市在山水中”的乐山市,东望乐山大佛,南临大渡河,西眺峨眉山,北接城市绿心,1938-1946年,国立武汉大学曾在此办学八年。学校占地近1000亩,建筑面积43.3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纸质书(刊)184.35万册,电子书(刊)921万册,拥有48个数据库,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73亿元。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6000余人,教职工1200余人,高级职称近500人,博士、硕士近900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专家6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5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8人,乐山市各类拔尖、优秀人才32人。有63名教师在武汉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学校担任兼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学校设有18个教学院,59个本科专业,涉及文、理、工、教、经、管、法、农、艺九大学科门类。有教授(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议权学科7个,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议权学科16个。建设有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门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26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建设有5个省级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1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22门省级精品课程、2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7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省级创新创业示范课程、2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1个省级“卓越计划”项目。学校连续四届荣获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其中国家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和二等奖2项,升本以来获省级教学成果奖32项。学校沫若艺术团连续3届获得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一等奖。学校纳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中国残联“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二期)”项目单位,建设有1个国家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设有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四川省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等省级培训机构。学校设有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
学校现有2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四川郭沫若研究中心,1个四川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四川世界遗产普及基地,1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竹类病虫防控与资源开发实验室。建设有“西南山地濒危鸟类保护”“互联网自然语言智能处理”“天然产物化学与小分子催化”等3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四川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和四川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研究中心2个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旅游局遗产旅游重点研究基地、“川南地方品种鸡产业化”四川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有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中心等23个校级研究机构,峨眉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研究所等2个校级重点实验室。办有《乐山师范学院学报》《郭沫若学刊》《基础教育论坛》等学术刊物。升本以来获得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0项,省、部、市级科研奖329项,其中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7项,四川省科技进步奖2项。在郭沫若研究、苏轼研究、旅游研究、世界遗产保护、仿酶催化研究等方面特色较突出。
学校对接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共谋发展为目标,加强校地合作。与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山市高新区开展全面战略合作,与市辖区(市、县)及有关市级部门紧密联系合作,在工业、第三产业、城市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县经济建设方面提供智力支持。主动建设体现乐山特色的科学研究机构和资源,注重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近年来,获得国家授权专利288项,著作权24项,在优质水稻种植、竹蟓虫防治、黄连地膜除草、禽畜粪便循环利用等农业科技的研究和技术转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学校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大力提高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近年来生源质量稳步提升,在校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智能汽车、师范生教学技能、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学生艺术展演等竞赛获得突出成绩。建设有乐山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乐山市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
学校注重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捷克帕拉茨基大学、英国斯旺西大学等37所国(境)外高等教育或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师生交流、联合培养、科研合作、智库建设等活动。
学校在省内外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先后获得“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学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省级文明单位”“四川省先进单位” “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等荣誉,被授予“四川省乡村旅游实用人才开发示范单位”“国家西部旅游专门人才培训示范单位” “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连续七次被评为“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历经40年的建设,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立足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以教师教育为本、非教师教育并重的多科性地方院校。目前,全校上下正凝心聚力,发扬“敢为人先,臻于至善”的乐师精神,围绕“内涵发展、质量提升、特色凝聚”,努力践行“弘毅自强、笃学践行”校训,发挥教师教育优势,适应现代服务业需要,锐意改革,为实现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争创省属一流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学校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邮政编码:614000,其他详细情况请在乐山师范学院官网上查阅,网址:www.lsnu.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乐山师范学院2019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9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乐山师范学院官网中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lsnu.edu.cn/hrzp/),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10:00至4月23日17∶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乐山师范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师范学院2019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乐山师范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乐山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系统网站,按网络提示导出并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缴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19年4月25日10:00至2019年4月26日17:00直接登录乐山师范学院校园安心付(http://axf.lsnu.edu.cn)网上缴费系统缴纳笔试费。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乐山师范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乐山师范学院4月28日前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9年4月30日前联系我校人事处(电话:0833-2276143)提供本人银行卡号办理网上退费的相关手续。
(四)领取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必须在2019年5月7-8日9:00-17:00凭身份证到我校教师事务中心(乐山市中区滨河路778#乐山师范学院南校区弘毅楼一楼)领取准考证并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乐山师范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100%+政策性加分
面试总成绩=专业试讲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高等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一科,笔试内容主要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具体的考务工作,由乐山师范学院负责,严格按照入闱命题、签订保密协议等相关要求认真进行,并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川人发〔2006〕34号)的规定组织实施。
2.笔试范围
见《乐山师范学院2019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复习参考资料》(附件2)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定于2019年5月9日在乐山师范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19年5月10日在乐山师范学院公告发布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9年5月11日17︰00前以电话联系(0833-2276143)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9年5月13日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9年5月7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乐山师范学院教师事务中心(地址:乐山市中区滨河路778#乐山师范学院弘毅楼一楼,联系电话0833-2278296),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乐山师范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采取专业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20分钟,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乐山师范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若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笔试参考且取得面试资格的实际人数全部参加面试。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师范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9年5月15日前由乐山师范学院在乐山师范学院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网上通知的规定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乐山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系统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乐山师范学院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按有关规定由乐山师范学院统一组织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此内容);
(5)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乐山师范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经审查合格后到乐山师范学院财务处缴纳),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缴纳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乐山师范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重点考核报考者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专业知识运用等要素,试讲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
6.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乐山师范学院于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乐山师范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乐山师范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乐山师范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乐山师范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乐山师范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教育厅官网、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教育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乐山师范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9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乐山师范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告和我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乐山师范学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乐山师范学院在乐山师范学院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3-2276143(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3-2276324(乐山师范学院纪委办)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附件:
1.乐山师范学院2019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乐山师范学院2019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复习参考资料
乐山师范学院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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