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文件精神,决定从服务于叙永县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叙永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管理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从2014年起被叙永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接收的,截止2018年12月17日,在我县县域内服务满2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1982年12月17日—2000年12月17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共青团叙永县委办公室(地址:叙永县新区富丽家园汇雨小筑),联系电话:0830-6222780。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历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协议、年度考核情况、获奖证书、单位证明、社保缴费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从服务叙永县的西部志愿者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件1份;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5.资格审查和公示:
(1)共青团叙永县委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
(2)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将于2019年1月2日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rsxx/rszk)上进行公示,公示至2019年1月10日。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名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领取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笔试缺考、成绩为零分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共青团叙永县委组织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考核
共青团叙永县委员会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开展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综合考察情况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共青团叙永县委员会按规定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共青团叙永县委员会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rsxx/rszk)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共青团叙永县委员会结合乡镇事业单位空岗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岗位,并按有关程序审批。审批合格,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聘用后,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十、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共青团叙永县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6222780
监督电话:0830-6223978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叙永县委员会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