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2018年乐山市五通桥区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完全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如: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为“临床医学(超声诊断方向)”,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为“临床医学(超声诊断方向)”。
《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如: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为“临床医学”,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为“临床医学(儿科方向)”,由于专业“临床医学”完全一致,可以报考。
(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制度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及相关规定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见《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与面试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16日(上午9:00到12:00,下午14:00到18:00)
3.报名地点:五通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教育股(五通桥区双江路83号卫计局三楼)。
4.报名办法: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请准确填写《2018年乐山市五通桥区卫计系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于规定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
5.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信息表》2份(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由五通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给《面试通知书》(考核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聘用环节。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核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核。面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考核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拟聘职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者,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进入下一环节。考核工作相关信息将在五通桥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tq.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体检不合格人员可由本人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已安排当日当场复检的除外)。
体检工作相关信息将在五通桥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tq.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该岗位参加考核报考者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岗位不再递补。
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填写《五通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并办理个人档案转递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其中:各类在编在职人员须在发布考察公告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同意办理调(流)动或者同意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逾期不参加考察及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考核报考者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五通桥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tq.gov.cn)公示7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签订聘用合同
若公示无异议,由区卫计局将拟聘人选的材料报区人社局审核确认。
审核确认后,区卫计局先组织报到,报到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手续,不提供者,不予聘用,然后组织聘用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年限不低于6年,否则不予流动。
不服从安排者或超出规定时间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纪委:12388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0833-3351958;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301593。
十、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五通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tq.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不服从安排者或超出规定时间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
五通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33-3308263;
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301593。
附件:1.2018年乐山市五通桥区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2018年乐山市五通桥区卫计系统公开考核招聘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五通桥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