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甘孜州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甘府发〔2009〕5号)规定和工作需要,经批准,甘孜州部分州属事业单位拟举办现场招聘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共有甘孜州机关事务中心等26个州属事业单位共75个名额,所有招聘岗位计划均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岗位条件详见《甘孜州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分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会时间地点
(一)招聘会时间: 2018年11月21日09:00—16:00
(二)招聘会地点:成都市小南街99号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二楼服务大厅。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需求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专业要求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面向四川省的,要求户籍2018年9月30日前在四川省内。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书原件或学习证明原件标注专业为准,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要求完全相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有特殊资格需求的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6.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应聘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于2018年11月21日09:00—16:00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各招聘组报名,招聘岗位为相同专业的,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此表由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出具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习证明原件。
3、往届生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彩色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4、符合岗位其他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身份证原件的,可以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6、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招聘及招聘结果的使用,由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报名结束,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由各招聘组组织实施。其中:
1.学历要求最低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招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2.学历要求最低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的招聘岗位,若应聘人数大于招聘岗位名额5倍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若应聘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5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需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结束后,由各招聘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招聘岗位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初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应聘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考核
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工作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资格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和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和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甘孜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携带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的或毕业证书所注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新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州级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新聘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新聘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是五周年,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相关事项提示
1、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九、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纪委派驻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纪检组:0836-2822498。
咨询电话: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0836-2833676
甘孜州机关事务管理局:0836-2832547
甘孜州行政学院:0836-2811937
中共甘孜州委党校:0836-2824475
甘孜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0836-2835091
甘孜州旅游发展委员会:0836-2835469
甘孜州农牧供销合作局:0836-2835389
甘孜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0836-2835364
甘孜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0836-2822488
甘孜州财政局:0836-2833407
中共甘孜州委宣传部:0836-2835713
甘孜州质量技术监督局:0836-2879907
甘孜州审计局:0836-2833437
甘孜州水务局:0836-2835555
甘孜州教育局:0836-2834722
色达五明佛学院:0836-8526878
甘孜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836-2833725;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36-2835623;
附件: 1.甘孜州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分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