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用工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西昌市纪委监委委托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派遣制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西昌人力资源网http://www.cnhrxc.com及西昌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人才市场公示栏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名额
西昌市纪委监委本次共招聘14名派遣制人员,男性12名,女性1名,男女不限1名。其中西昌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9名,女性1名,男性8名。西昌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1名,男性。西昌市纪委宣传部工作人员1名,男性。西昌市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男性。西昌市纪委组织部及机关支部工作人员1名,男女不限。西昌市纪委案管(信访)室工作人员1名,男性。
(二)招聘对象
1、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年龄18-35周岁(1983年10月29日—2000年10月29日)。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
2、宣传部工作人员:18周岁(2000年10月29日)以上。学历不限,专业不限;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有传媒、新闻、记者等文化宣传类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3、办公室工作人员:年龄18-35周岁(1983年10月29日—2000年10月29日)。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者优先。
4、组织部及机关支部工作人员:年龄18-35周岁(1983年10月29日—2000年10月29日)。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者优先。
5、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年龄18-35周岁(1983年10月29日—2000年10月29日)。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案管(信访)室工作人员:18-30周岁(1988年10月29日—2000年10月29日)。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一定法律基础和电脑操作基础者优先。
(三)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诚实可信,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自愿从事本岗位工作,服从岗位调整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要求的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0月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西昌市一环路建昌路税务大厅五楼)。
(四)报名手续和要求
1、报考者在西昌人力资源网(http://www.cnhrxc.com)的简章末尾处,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一份,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相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
6、考生需在报名时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进入面试者需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公告。
四、准考证领取
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领取准考证。
(一)时间:2018年11月 1日,下午14:30—17:00
(二)地点: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西昌市一环路建昌路税务大厅五楼)。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比例+面试成绩×折合比例)。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公文写作》占30%,考试时间90分钟。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可一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以成绩折算后根据招聘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计算机基础知识考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体检由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用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六、聘用及管理(根据用工单位实际情况删减调整)
(一)考试、体检、考核并经公示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经考试、体检、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实行派遣制管理,由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派遣至西昌市纪委监委,最低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三)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按照西委办发[2012]116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月1930元(含个人应当承担的保险部分)。
七、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两证的领取都需凭本人身份证。且各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每一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招考有关岗位调整、笔试与面试成绩等相关事宜公示均在西昌人力资源网、微信公众号、人才市场公示栏发布,请考生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错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考试培训部)
0834-6966010、6966011
八、本公告由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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