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协理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性质
符合本公告有关条件的人员。此次招聘人员属临聘人员性质。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熟悉电脑操作、智能手机运用,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协理员工作职责。
2.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在人事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护国镇党政办。
3.联系人:邓欣颜 联系电话:(0830)4862065
4.报名要求: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填写附件2两份。
5.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结果当场公布。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护国镇纪委、党政办、群工办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4862065)。
九、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镇党委政府审核批准后,与我镇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和考核管理,一年后根据考核情况再决定是否续签。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护国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830-4862065。
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专职协理员职位需求表.docx
附件2:纳溪区护国镇临聘人员报名审核表.docx
附件点击查看
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