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2来源:本站采编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共选聘100名教师,选聘岗位数额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在我县农村公办学校工作满五年且在编在职的教师(不含城区及东乡镇辖区内学校教师),近五年(2013年-2017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等级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思想政治素质合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师德高尚,身体健康。
(三)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符合报考岗位设置的条件和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非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到专业技术岗位者;
2.近三年中任意一年内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累计超过15天者;
3.近三年中任意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半年、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及以上者;
4.正在接受组织立案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者;
5.失信被执行人。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3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县教科局政工人事股。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报考人数与设置岗位数必须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报考人员可转报其它岗位。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宣汉县城区学校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英语等级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即发放《宣汉县2018年城区学校选聘教师考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考生对自己所填信息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资料、更改的信息一律不予受理。
(二)选聘办法
1.选聘形式:笔试
2.选聘相关事项
(1)笔试时间、地点:2018年8月24日15:00-17:00。地点:宣汉县育才石岭小学。
(2)笔试内容:申报岗位的现行教材内容。
(3)笔试要求:由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一命制试题,集中考试,统一阅卷。笔试出题、阅卷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临时指定抽调。笔试启动高考标准化考场,全程监控,接受监督。
(三)公示和选岗
考试成绩在“中国·宣汉”(http://www.xuanhan.gov.cn/)对外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科局组织选聘教师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岗位(如果笔试成绩相同,教龄长者优先,如果教龄也相同,以近5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多者优先,如果年度考核等次也相同,以近5年师德考核优秀等次多者优先)。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后所空缺的岗位,按名次依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选岗资格和选岗后放弃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四)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由县教科局组织人员进行政审(由各督导室牵头组织考察,签署政审意见),政审合格后办理流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城区学校选聘教师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做到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和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报考人员、放弃选岗资格和选岗后放弃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进城教师考试考核,不得申请在县域内学校流动,不得评先评优晋级。学校审查不严的追究校长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本人及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参加城区学校选聘教师的,本人不能担任工作人员。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理。
2018年秋季宣汉县城区学校选聘教师岗位及岗位条件
2018年秋季宣汉县城区学校选聘教师报名表(点击下载)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汉县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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