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国企改革、建立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推进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有关精神,引进优秀高级专业管理人才,推动区属国有企业管理层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进程,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市场化选聘区属国有企业(一级公司)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区属国有企业总经理3名、副总经理5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突出,职业素养优良,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符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二)任职资格
1.总经理人选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一个任期(3年)以上,其中初任总经理的年龄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两个任期以上;
(3)具有以下任职经历之一:
①具有成都市市属及以上国有企业担任总部中层副职或一级子公司副职(或相当)及以上任职经历;
②市(州)级以上国有企业担任总部副职(或相当)及以上任职经历;
③成都市区(市)县级国有企业总部副职(或相当)及以上任职经历;
④非公有制跨地区性公司、全国性公司或跨国公司等大型企业总部中层副职或一级子公司副职(或相当)及以上任职经历;
⑤机关事业单位中区(市)县级部门副职(或相当)、市(州)级部门中层副职(或相当)及以上任职经历。
(4)具备规划国土、项目建设管理、财务及投融资、国际贸易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具备全局管理思维和驾驭全局的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2.副总经理人选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两个任期(一个任期3年)以上,其中初次任副总经理的年龄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三个任期及以上;
(3)具有以下任职经历之一:
①具有成都市市属及以上国有企业一级子公司中层正职(或相当)及以上任职经历;
②市(州)级以上国有企业担任总部中层正职或一级子公司正职(或相当)及以上任职经历;
③成都市区(市)县级国有企业担任总部中层正职或一级子公司正职(或相当)及以上任职经历;
④非公有制跨地区性公司、全国性公司或跨国公司等大型企业一级子公司中层正职或二级子公司正职(或相当)及以上任职经历;
⑤机关事业单位中区(市)县级部门中层正职(或相当)、市(州)级部门相当职务层次及以上任职经历。
(4)熟悉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等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代建,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投资与开发,项目融资及融资性担保、供应链金融等某方面工作,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较强的执行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善于与政府部门打交道,能够有效组织和利用各方面资源,协同高效推进分管领域各项工作。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17:00。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报名。
邮箱地址:yupei.cao@zhaopin.com.cn。
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99号银石广场33楼智联招聘(报名时间按寄达邮戳确定)。
3.报名资料:
(1)应聘者填写《报名表》、个人承诺书等资料。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材料,所在企业及个人任职职位、时间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3)充分体现本人能力、业绩和品行的自述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4)近期电子版2寸证件照。
(二)资格审查
按照遴选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等,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按岗位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资格。符合条件者,将通知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三)综合测评
1.履历业绩评价。对通过资格审查人选的工作经历、业绩等职位匹配度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
2.面试。面试分二轮进行,着重考察应聘者的经营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压力管理能力、仪表仪态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等。
第一轮面试(以下简称“一面”)结束后,综合履历业绩评价得分、一面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拟选聘人数不少于1:5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以下简称“二面”)人选。
3.职业能力测评。委托第三方专业结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职业能力测评。
(四)确定考察人选
按照综合成绩(履历业绩评价得分+二面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拟选聘人数不少于1:3比例,经相关程序后,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并统一组织参加体检,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若体检不合格,则依次替补。
(五)组织考察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并查阅个人档案。
(六)确定拟任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履历业绩评价、二面、职业能力测评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七)任前公示
在相关网站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任
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依规依法履行聘任手续。聘期3年。首次聘用时,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评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不再聘任。
四、岗位管理与薪酬待遇
(一)实行契约化管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年度及任期考核,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决定薪酬高低和是否续聘。
(二)薪酬待遇。总经理、副总经理职位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和法定福利待遇构成。薪酬总水平与同行业、同规模、同职位、同业绩的市场人员薪酬价位对标。
五、纪律要求
(一)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公开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其他
选聘工作咨询电话:13648065004(曹女士)、028-83307533;
选聘工作监督电话:028-83306785;
电话拨打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名表.doc
附件2:个人承诺书.doc
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