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核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古蔺县笋子山国有林场拟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名称:古蔺县笋子山国有林场
单位性质: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古蔺县公园路28号楼
主要职能:依法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编制发展规划 规范规章制度 护林防火 病虫害防治 造林 育苗 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 林区野生动植物调查保护和监督管理 林业项目建设 林区基础设施建设 对依托国有林场资源建立起来的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进行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属古蔺县、叙永县户籍;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至2018年8月28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于2018年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古蔺县林业局四楼办公室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
1.《古蔺县笋子山国有林场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须按要求贴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截止报名时,应聘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的,需提供编制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5.林场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需放宽年龄的应聘者提供。具有15年以上林场工作经历的,年龄可以放宽到55周岁)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察
资格审查合格者,未形成竞争的直接进入考察程序,形成竞争的通过笔试或面试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等)、档案是否真实,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经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古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古蔺县服务满5年以上。
五、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并按公告要求报名。
(二)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均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录栏发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及时登录古蔺人民政府网人事招录栏查阅相关信息,导致不能参加考察、体检、聘用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古蔺县林业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830-7205144
咨询电话:0830-7222645
附件:
1.古蔺县笋子山国有林场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古蔺县笋子山国有林场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古蔺县林业局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