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攀人社发〔2013〕387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需要,现街道办事处拟面向辖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
一、岗位设置
河门口街道招聘公益性岗位清扫保洁员2名。
一、基本条件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本区失业人员。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
(三)身体健康,能承担公益性岗位职责。
二、聘用方式、期限及待遇
(一)由街道确定聘用人员考核方式。
(二)拟聘用人员自行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由街道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三)聘用人员每年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聘用人员工资按攀枝花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380元/月,交五险)。
(五)公益性岗位优先录用零就业家庭、辖区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
三、报名登记地点
报名登记地点:河门口街道及社区劳动保障窗口,咨询电话:0812-5760797。
报名登记时间:2018年8月7日—2018年8月13日。
请辖区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困难人员携带以下资料报名登记: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属低收入家庭,需出具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证明或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
攀枝花市西区河门口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