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办发〔2016〕49号)规定及招聘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简阳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8月1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18年8月10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满最低服务年限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简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8月10日以后出生(不含8月10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8月10日以后出生(不含8月10日)。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时。
学历、专业: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等证书,应与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日期8月10日)。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8年8 月10日09:00至8 月20日17:00。
网上缴费:2018年8 月10日09:00至8 月21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8年9月13日至9月16日。
笔试时间:2018年9月16日。
此次公招网上报名阶段不设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严格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附件等信息。
1.报名注册
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者资格审查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后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主考机关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4.确认缴费
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核对校验原件时使用。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8年9月10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二楼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务部)或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0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8年9 月13至9月16 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6.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1.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9月16日。
2.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4.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指报名成功且已缴纳笔试考务费)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6(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达不到1:6的,经公开招聘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8年8 月31日前在“简阳市人才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18年9 月13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5.政策性加分: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为2018年8 月10日)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四川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以及参加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的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及缴费成功后至2018年8 月24日的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向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320办公室,地址:简阳市河东新区射洪坝街道办松林路333号,联系电话:028-27028363)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加分(已按规定享受过上述政策性加分项目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所在县(市、区)具有大学生志愿者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评为优秀的材料,服务协议、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加分情况于2018年9 月4日前在“简阳市人才网”上公布。
6.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7.笔试成绩于2018年10 月10日前通过“简阳市人才网”公布。
8.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在“简阳市人才网”公布。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人员,不得进入原件校验),末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出现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原件校验。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或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在“简阳市人才网”公布。
2.原件校验内容:原件校验时须一并提供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应聘资格审查表》、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其中: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原件校验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根据四川省发改委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比例:面试比例1:5,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办发〔2016〕49号)相关规定办理。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在“简阳市人才网”公布。
(四)总成绩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在面试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简阳市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不含政策性加分);若笔试成绩再相同者,再组织一次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简阳市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1次。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要求开展考核招聘工作。在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
(一)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成绩公布、资格审查、体检、递补等事项,在“简阳市人才网”(网址)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监督电话:简阳市纪委028-27028082
咨询电话: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7028363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028-27220510
简阳市司法局 028-27028388
简阳市人民武装部 028-27266907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028-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