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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四川省广安市司法局招聘1名新媒体运营编辑公告

2018-04-27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媒体运营编辑。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和名额
 
新媒体运营编辑1名。具体承担法治宣传、活动策划以及“法润賨州”两微一端、广安普法网的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传播类专业优先;
 
3.有较强的文字驾驭和文稿写作编辑能力;
 
4.自愿从事新媒体运营编辑,熟悉办公软件运用,能熟练运用网络语言,熟悉新媒体建设与运营(APP、微博、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H5、微视频和微动漫等设计制作),熟悉后期剪辑技术,能胜任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有经验者优先;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聘用方式
 
劳务外包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5日至5月25日。
 
报名地点:广安市司法局四楼法治宣传科。
 
联系人:祝艳林
 
联系电话:0826—233418718181795050。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个人简历及能证明本人经历、业绩的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我局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面试
 
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考察。
 
如遇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确定人选
 
考察合格后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拟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务关系,然后派遣到广安市司法局从事新媒体运营编辑等相关工作。
 
六、聘用待遇
 
工资、社会保险参照广安市劳动用工有关政策执行,具体待遇面议。
 
此公告解释权归广安市司法局。
 
广安市司法局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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