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合同制书记员8人。
二、招聘对象
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江油市的公民。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人民法院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具体条件
1、年龄:20至30周岁(1998年4月30日至1988年4月30日出生);
2、文化程度:大专以上;
3、电脑操作熟练,会速录、速记文字。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4月30日(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
2.报名地点:江油市人民法院政治处612办公室。
3.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须粘贴1寸免冠证件照)、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有特长者须携带专业技术证书以及与聘用岗位有关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基本技能测试项目:
(1)电脑文字录入;
(2)手写速记文字。
2、面试
按照聘用岗位2:1的比例,从技能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成绩合格者可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政治处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江油市人民法院网站公示3天。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新招聘的合同制工作人员与江油市人民法院签定为期3至5年的《劳动用工合同》(聘用合同期间包括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参照本院其他同岗位合同制工作人员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江油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旭东
联系电话:0816-3327273
监督举报电话:0816-3365177
江油市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2018年事业单位4.23开课(成都、凉山同步开课),咨询电话:028-8445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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