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是经青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门面、周转房、安居房等优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代表政府或与其他企业实施城乡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并分红,年度预计分红可达2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基金运作预计约10亿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青川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选聘对象
此次选聘工作面向全社会,凡符合本公告及应聘职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2.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社交能力,有开拓创新意识。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形象气质好。
(二)职位要求
1.具有经济学类的经济学、经济统计学专业,或金融学类的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专业,或工商管理类的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2周岁以下(1975年3月6日以后出生)。
3.熟悉《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现代企业制度和运营模式,具体从事资产管理、投融资、资本运作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在国有、民营大中型企业任中层或以上管理职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在金融行业任职的,应具有任小型及以上企业班子副职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以上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公布之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除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副科级领导职务任职2年以上经历,同时必须本人书面承诺解除原公务员、事业人员身份,与原行政事业单位脱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受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情况的。
5、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6、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聘情况的。
四、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由年度基薪、绩效年薪和任期目标激励三部分组成。年度基薪按上年度县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8倍确定,绩效年薪根据经营业绩按不超过基本年薪最高值的2倍确定(预期年度薪酬可高达25万以上),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在任期内年度薪酬总水平的30%以内确定。薪酬具体金额参照《关于深化青川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确定,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执行。
2.符合青川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 青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川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委办〔2017〕147号)文件精神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测试、组织考察、体检、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整个公开选聘工作在2018年4月底结束。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6日至3月25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稿或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315747170@qq.com。
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①《青川县公开选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表格可从网上(网址:http://www.cnqc.gov.cn/)下载;②报名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中型及以上企业认定证明、任科级职务或企业任职文件、业绩评价材料等证明材料原件及扫描件;③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者须携带报名资料原件于考试前一天到青川县国资局接受资格复核,复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测试。
(2)现场报名人员,报名地点:青川县财经大厦4楼国资局办公室。报名时间为报名期限内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①《青川县公开选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表格可从网上(网址:http://www.cnqc.gov.cn/)下载;②报名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中型及以上企业认定证明、任科级职务或企业任职文件、业绩评价材料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3.资格审查。2018年3月26日至3月28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方能参加测试。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4.联系电话:0839-7208362。
(二)测试
测试分笔试和面试。测试时间暂定于2018年4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着重考察竞聘者的综合管理素质和业务水平,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前3名的进入面试。
面试环节着重考察竞聘者的企业管理能力、全局驾驭能力、综合素质及专业素养。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计算出竞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前2名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如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3人,可采取考核招聘方式择优聘用。
(三)组织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国资局等组成联合考察组,对最终确定的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可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经组织考察,认为该职位无合适的人选,该职位可以空缺。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以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2.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参加测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职位所有参加测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4.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六)决定聘用
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根据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聘用协议要求予以解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川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1.政策咨询电话:0839-7208362
2.监督电话(区号0839)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7201951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01356
青川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7207831
青川县纪委、监察局:7202492、7202525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川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