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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党校关于公开选调教师1人的公告

2018-03-1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绵阳市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办法》和《涪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直接考核流入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批准,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党校将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教师(事业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及范围
 
本次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为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1名(事业编制)。
 
本次公开选调范围为四川省内在编在岗的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或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以党校(行政院校)、大中专院校、中学教师为主,工勤人员除外。若报考人员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后需自愿放弃原身份,转为事业身份。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为政治学、历史学、法学、哲学、经济学、行政学和汉语言文学类以及教育教学类专业。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参加工作1年以上,热爱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党校事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实践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4.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如考核年度不足三年的,所参加的年度考核等次均无合格<称职>以下),与原单位无劳动人事纠纷。
 
6.性别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7.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讲三个环节。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现场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绵阳市涪城区建设街12号涪城区委党校四楼办公室。
 
网络报名:2512835508@qq.com。
 
3.报名手续
 
现场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硕士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能说明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以及2张两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网络报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内的“绵阳市涪城区委党校公开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硕士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等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能说明身份和经历的证明,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以及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电子档一并传至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党校办公室电子邮箱:2512835508@qq.com 。
 
4.资格审查
 
由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党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现场报名者审查结果直接通知本人;网络报名者请于4月1日下午14:00~17:00携带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到绵阳市涪城区委党校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报名或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本人在省级以上刊物、出版社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文章或专著复印件,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以上方可开考。
 
六、公开选调
 
公开选调分为笔试、面试和试讲三个环节。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试讲成绩占50%折合计算。
 
(一)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笔试禁止携带除书写工具以外的其他物品、资料入笔试考场。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在笔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遗失,须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笔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实行最低分数限入制,笔试成绩低于75分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考核。
 
4.笔试成绩在涪城政务网(http://www.myfc.gov.cn/)公布。
 
(二)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30%汇总,并按岗位选调人数的1:3以上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在面试当天持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遗失,须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认知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礼仪仪表、分析判断和语言表达能力。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考核。
 
4.面试成绩于面试完后当场公布。
 
(三)试讲
 
1.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汇总参考人员两项成绩,并按不低于岗位选调人数的1:3比例,根据两项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参加试讲人员。
 
2.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须制作课件PPT,试讲题目在考试当天上午通知,组织报考人员集中统一备考;下午试讲,试讲过程中,考生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3.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遗失,须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试讲。未按规定时间到试讲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低于75分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考试(笔试、面试、试讲)
 
总成绩在涪城政务网(http://www.myfc.gov.cn/)公布和涪城区委党校二楼宣传栏张榜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1.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选调人数,按照考试(试讲、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可在7天以内申请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如有放弃体检和复检不合格者,按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2.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若出现空额,是否递补由选调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按照考试(笔试、面试、试讲)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组织考核。
 
八、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
 
对经考核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涪城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且反映的问题和线索不清楚的,不予受理。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涪城区事业人员选调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此次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十、选调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涪城区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顺利开展,选调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二)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在选调工作的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整个考试考核过程中,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强化回避制度和通讯工具管理制度等。
 
十一、咨询电话
 
1.办公室:0816-2263496
 
2.联系人:赵老师(13458328778)
 
王老师(18181763735)
 
黄老师(13981173256)
 
附件: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登记表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党校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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