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5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有关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学科研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直机关党校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四川省直机关党校http://www.scjgdx.gov.cn网站发布):
一、学校简介
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是四川省委批准成立的负责培训省级机关处级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国家公务员,承担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教育和进行理论研究的直属事业单位。学校现有教研人员3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20人,博士及在读博士7人。
二、考核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部门 |
招聘
岗位 |
职位
编号 |
招聘
人数 |
招聘专业 |
学历
学位 |
年龄 |
教研部 |
十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
01 |
5人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中国近现代史
政治学理论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马克思主义哲学
科学技术哲学
伦理学
政治经济学
国民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
宏观经济学
社会学
人类学
课程与教学论
行政管理
社会保障
法学(知识产权法)
生态学
环境科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
40周岁以下 |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本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博士学位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13日(含)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或有其他不能报考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4日-2018年4月30日(具体日期以组织部批复为准)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四川省直机关党校(http://www.scjgdx.gov.cn)网站,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将表格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科研成果代表作及完整的科研成果目录等个人相关材料,以电子版或扫描件形式发至40263163@qq.com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由我校对其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五、面试
采取面谈、试讲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就试讲效果、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对应聘人员的表现进行打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现场加试一题。面试成绩于次日在四川省直机关党校(http://www.scjgdx.gov.cn)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2018年5月10日
面试地点: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招考单位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成绩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招考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处理
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察环节。
七、组织考察
招考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直机关党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方式及待遇
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该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8-86952139)。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6923514(曾老师)
电子信箱:40263163@qq.com
联系地址: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办公室(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163号,邮编:610017)
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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