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金牛区社会治安力量建设,加大维护稳定工作力度,全力为金牛区的经济建设服好务,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男性10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男性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以后,至2000年1月之前出生),亟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4、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名额:男警务辅助人员100名。
(二)招聘对象:
1、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人员。
2、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在职公安民警配偶,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专门技能的人员或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3、具有特殊专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身高、体重等招聘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面试、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由金牛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面试:
1、本次招聘采取应聘者亲自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8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报名人数如达到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将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营兴街110号【金牛公安分局巡警(防暴)大队一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本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彩色2寸照片2张,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
2)报名时本人需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面试通知单。
(5)报名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2、面试在审查合格后立即进行。
(1)面试时间与地点同报名时间。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到面试候考室等待面试。面试结束后等待结果,领取笔试准考证。
2)因故未参加面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应聘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4、体能测试(1000米、俯卧撑)
应聘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及达标标准见附件一)。笔试、体能测试总成绩及结果于体能测试结束后2日内在成都人才网(网址:www.rc114.com)公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附加分值
1、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曾有立功受奖情况的,根据立功受奖等次及授奖单位级别在总成绩后加1-3分。
2、有写作、计算机应用、财会、建筑工程、文体、普通话主持讲解、大客(货)车驾驶技能及其他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特长的应聘者,凭相关刊发作品、等级评定书、获奖证书或驾驶证,视等级及颁证单位级别可在总成绩后加1-3分。
3、第1、第2加分项可累加。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三)成绩比例分配
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附加分;面试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任一项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轮考试环节。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通知时间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于体检完成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才网(网址:www. www.rc114.com)公布,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后若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政审及培训
(一)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公安分局组织实施政审,经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通知岗前培训报到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
六、聘用
(一)岗前培训合格者,由金牛公安分局聘用,并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金牛公安分局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一年。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自动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三)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者由金牛公安分局负责日常管理和统一指挥调度。
七、主要职能及工资待遇
(一)主要职能及相关规定
1、被聘用人员认真落实《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和各级相关辅警管理办法及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2、被聘用人员实行“封闭式半军事化管理”的模式,并实行“统一集中备勤、统一集中休息”制。
3、被聘用人员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二)工资待遇
1、薪酬待遇:
(1)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
(2)转正后工资:人均每月约3000元(含个人应当缴纳的“五险”部分)。
(3)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险。
(4)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发放年终考核奖金3600元。
2、其他待遇:
(1)工作期间单位提供食宿。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八、其他事项
(一)复习参考资料:
《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731142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