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017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有关规定,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8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事业单位(差额拨款) |
绵阳市高新区飞云大道东段257号 |
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法执行各级政府的监督抽查任务;承接政府职能部门和生产企业、社会各界的委托检验、评价性检验、仲裁检验及相关技术咨询;承担和参与标准的制订、修订和验证工作,提供标准化咨询服务;开展检测技术、检验方法、检测装备的研发及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开展检验人员培训;跟踪先进标准和检测、检验技术的发展,开展国际互认、国际合作和学术交流等工作;承担市质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17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
3、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工作经历年限指周年,截止期间为2017年9月18日;
4、愿意在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20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形式:报名者需持《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17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电子版1寸免冠近期照片现场本人报名。
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考生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所载专业为准)。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五楼508办公室(绵阳市高新区飞云大道东段257号)。
咨询电话:0816-2312816,联系人:周 华
五、资格审查
由市质监局、市质检所派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六、考核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由相关专家组成考核招聘组,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专业水平,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满分100分。对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安排以及考核结果等相关程序将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绵阳市质检所网站上发布,敬请考生关注,不再电话通知。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和本次聘用名额,按先后名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绵阳市公招考试体检项目及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从业要求执行,由市质检所统一组织随机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综合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九、公示
考核、体检、综合考核合格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及以下材料上交至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1、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市质监局、市质检所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纪律与监督
在组织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绵人发〔2007〕18号)文件中第九章纪律与监督各项条款,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市质监局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市质监局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816-235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