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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告 

2017-07-31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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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事考试网2017731快讯:

绵阳市城乡规划局

关于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绵阳市城乡规划局拟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简称“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对象

全省范围内各级机关在编在职的公务员以及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考试录用的参公人员。

二、公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2名科员,具体职位详见绵阳市城乡规划局公开遴选参公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公开遴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熟悉并热爱城乡规划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年龄35岁以下(即1982年10 月1 日以后出生);

(三)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基层工作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其中通过公开招考录用的,应在乡镇工作满5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应在乡镇工作满8年;工作年限指周年,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或未满录用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七)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规划管理职位要求能熟练运用CAD等工作软件;

(八)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 2017年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绵阳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绵阳市科创园区九洲大道268号2楼17号)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或绵阳市城乡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www.myghj.cn/)下载,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了解遴选职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方式、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进行报名。报考者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自行下载《绵阳市城乡规划局公开遴选参公人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3)提交材料。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已填写完整并贴上照片的《绵阳市城乡规划局公开遴选参公人员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参公事业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双面复印、提供单位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鲜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资料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到绵阳市城乡规划局2-1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满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不能达到公告规定比例,该岗位予以取消,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1)笔试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内容:业务知识和综合业务知识(业务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理论素养和实践运用能力,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综合分析及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市城乡规划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公开遴选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如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绵阳市城乡规划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按要求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自由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成绩将于面试之日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排名、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绵阳市城乡规划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总成绩须高于60分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综合考核按等次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登记材料是否真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按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市城乡规划局依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二)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我局报请人社部门,按照综合考核等次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七、公示

 综合考核、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将在绵阳市城乡规划局官方网站和市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证属实,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经遴选单位研究,可择优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考察和体检。

八、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遴选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其它事项

    绵阳市纪委派驻绵阳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组、监察室将全程监督公开遴选工作,面向社会接受监督。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以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纪律规定处理,监督电话:(0816)6336907。

    公开遴选咨询电话:(0816)6339650

    本公告由绵阳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1. 绵阳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公开遴选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绵阳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公开遴选参公人员报名表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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