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8来源:本站采编
四川人事考试网2017年7月28快讯: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区综合治理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范围
所招聘人员限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常住户口。
二、招聘职位性质
招聘职位属临聘人员。招聘人员按照本单位现有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管理。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年龄在18-45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四)自愿从事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有责任心,服务意识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及工作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期限内的。
(三)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具有吸毒史,有纹身或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六)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七)不适合从事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正常发放,拟聘人员正式录用后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此次招聘工资待遇为每年35000元(含每月工资1700元和保险、考核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一体化社会保险。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资格审查合格后随即发放《面试通知书》。
2.报名地点:天仙镇银河街121号政府院内(天仙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联系人:邓泽容、李波,联系电话:0830-4706333。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一张;(2)报名者现场填写报名表。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由纳溪区天仙镇人民政府统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和技能各占50分,技能测试主要包含电脑操作、智能手机运用)。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确定体检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最后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由党委政府研究确定是否列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公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8554002)。
(七)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无异议,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五、其他事项
有关事项将随时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http://www.naxi.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由纳溪区天仙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0-4706333。
附件: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人民政府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表.doc
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8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