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2来源:本站采编
【导读】成都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学院2017年8月招聘公告为你提供以下公告内容,更多详询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信息网微信(htgwy01)或咨询面试备考答疑QQ群372576977,我们将及时为你更新推送消息,公考面试咨询热线:028-84400955。请根据自己的身份扫二维码加入公考微信群。群满可以加微信号:sc12306a(加后优先拉入公考群哟)
四川人事考试网2017年7月12快讯: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学院管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成中医校〔2017〕52号)精神,成都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院教学管理岗人员1人。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医学技术学院是成都中医药大学二级学院,现有教职工80人,开设了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四个专业,在校生规模达2000余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生,考生应是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院校应985或211高校。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为成都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学院教学管理岗位,名额为1人。受聘者一次性签订三年的聘期合同,按《成都中医药大学学院管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成中医校〔2017〕52号)规定执行协议年薪制。
四、报名
有意者请即日起至7月30日前填写“医学技术学院教学管理岗位应聘报名表”,发至807339336@qq.com
五、考核
报名截止后,由学院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成绩,由成都中医药大学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成都中医药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中医药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成都中医药大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成都中医药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成都中医药大学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7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成都中医药大学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按照有关规定、本公告和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学校人事处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成都中医药大学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校在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61801919(成都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学院)
监督电话:028-61800068(成都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处)
附件:医学技术学院教学管理岗位应聘报名表
成都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学院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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