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雅安市名山区关于公开招聘协助执法人员的公告,四川人事考试网为你提供以下公告内容,更多详询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信息网微信(htgwy01)或四川人事公招网(scrsgz)四川人事考试网(Vscrswv)或咨询公考备考答疑QQ群473290300 ,我们将及时为你提供免费的报考指南和更新推送消息,公考面试咨询热线:028-84400955。四川省招考信息请添加以下微信号:四川省公务员考试招考信息:sc12306c 教师招考信息:sc12306a四川省事业单位考试招考信息:sc12306b其他人事考试信息:sc12306,sichuan12306(可以添加对应微信,以便最快了解当地招考信息,加后优先拉入公考群哟)
因治超工作需要,雅安市名山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拟面向全区公开招聘治超协助执法人员26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协助治超执法人员26名(其中路政管理大队协助执法岗位13名、交通管理大队协助执法岗位13名)
二、工作地点
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黑竹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男性,自愿从事协助执法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曾从事治超工作、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符合公益性岗位要求、有驾驶技能等人员优先;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裸视4.8以上(矫正视力不低于5.0)。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8.其它原因不宜从事协助执法工作的。
四、主要职责及工资待遇
(一)主要职责
协助治超执法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在所属单位及正式执法人员的领导下,为黑竹固定超限检测站日常运转和治超工作提供辅助支持。
(二)工资待遇
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试用期内,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转正后每月收入2080元左右(含基本工资、国家规定保险中个人承担部分等),年终考核合格后发放考核奖。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3日(9:00-17:00)
报名地点:雅安名山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雅安市名山区新民路139号)
(二)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时填写《协助治超人员招聘报名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张,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详实,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电话通知,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六、考试
报名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4:1时,先笔试后面试,面试比例按岗位招聘人数3:1确定。若报名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4:1时,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法律常识等综合素质。参加考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三日内在名山之窗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招聘职位1:1比列由高到低确定,若出现并列第13名,当场通知加试。本次面试划定面试最低分数线60分,凡未达60分者,一律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一)体检相关事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九、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名山之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方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二)应聘者被聘用后,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十、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835—3228430
0835—322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