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宁南县人民政府同意,根据《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消防员及消防文员。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nn.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
招聘名额3名:专职消防员2名、消防文员1名(限女性)。
二、公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户口为宁南籍;
(二)年龄18周岁(1999年2月26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26日以后出生);
(三)政治可靠,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四)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等,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五)高中及以上学历(转业复员军人学历可放宽到初中),专业不限;
(六)消防文员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三、不得报考条件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吸毒人员;
(六)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四、报名、资格审查等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现场本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日至3月5日(08:30至12:00, 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地址:宁南县披砂镇后山村三组)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转军人原件和复印件;
2、提交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3、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报名时提交《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报考资格审查表》;
6、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每科50元,合计200元。
(四)资格审查
由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者身高、视力、提交材料、个人现实表现等分别进行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报考者所留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前测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3月6日上午8时40分—11时,下午14时40分—17时结束;
2、体能测试地点: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运动场;
3、体能测试项目:体能测试按照《专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进行。男性测试1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三项。女性测试1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五项。凡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及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吸毒检测
1、检测时间:2014年3月7日上午8时40分---12时;下午14时40分—17时30分。
2、检测地点:宁南县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原宁南看守所)。由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对报名者进行吸毒检测,凡尿液检测呈阳性反应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试
分笔试、计算机操作两项,总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文化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计算机操作主要测试打字、写作、文档编辑排版等,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
3月8日下午,在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地址:宁南县披砂镇后山村三组)领取准考证。
笔试、计算机操作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七、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
考试四日内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nn.lsz.gov.cn)公布考试成绩并按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八、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同级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录用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nn.lsz.gov.cn)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顺序递补。
十、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对体能测试、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二)待遇。试用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现行辅警工资标准执行,购买相关保险。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进行,凡违反体能测试、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人:颜 帅
联系电话:13458785255
附: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宁南县人社局 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