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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

2016-07-02来源:本站采编

经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大邑县2016年面向成都市外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选调。
二、选调单位及职位
具体选调单位、职位、选调名额及职位要求,详见《大邑县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选调职位表》)。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成都市外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工作经历及任职时间等的计算截止报名第一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1.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http://www.cdpta.gov.cn)。
2.报名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2016年6月18日00:00至6月24日17:00 。
资格审查:2016年6月20日09:00至6月27日17:00 。
网上缴费 : 2016年6月20日09:00至6月27日24:00 。
3.报名程序: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简章、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照片,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网络审查和缴纳笔试考务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大邑县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大邑县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后的1-2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选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上传照片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截止时间:2016年6月27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打印《大邑县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6年7月5日至9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选调岗位、选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选调岗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以免笔试后资格审查不能过关,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选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将选调岗位进行调减或取消。
调减或取消选调岗位情况将于2016年6月29日通过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已缴费但选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于2016年7月6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7月9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申论》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笔试成绩计算
申论×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
6.笔试成绩将于2016年7月20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26日
3.资格复审地点: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由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对遴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邑县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一式二份;
(3)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务员管理部门鲜章;
(4)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6.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并在2016年7月28日进行递补资格审查。
7.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7月29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由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选调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按申论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实施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者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考察,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按申论成绩确定名次)。
八、公示及报到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选调人员的选调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其中01001、01002岗位拟选调人员工作单位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情况统一分配。
九、其他
报考人员应在本县工作3年后,方可调离。
此次选调工作由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大邑县委组织部、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8280039)
监督电话:大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28-88280662)


附件:大邑县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情况表     

 
                                                                                                             中共大邑县委组织部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5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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