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卫生计生系统结构,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川卫办发〔2014〕121号)、《关于做好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色岗位计划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321号)、《遂宁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第二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遂卫办发〔2016〕95号)和《大英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第二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大卫计办发〔2016〕74号)文件精神,我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卫生专业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及名额: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大英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考核招聘2015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卫生专业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四川省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符合《大英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考核招聘2015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卫生专业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
(三)报名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详见附件1)。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特殊要求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两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
(二)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下载并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在表上)、本人自荐书(包括自我介绍、基本情况等)、扫描后的相关岗位需求的报名材料 (含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海外留学生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下同)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的邮箱(邮箱号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由人社部门组织各招聘单位实施,并及时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意见。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打印的填写完整的《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两份,在2016年6月27日到大英县人力资源开发股(天星大道行政服务大楼512室),由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验证并领取考核通知书。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主要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相关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四)考核实施:
由人社部门牵头组织,纪检监察、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组成考核小组,在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考核点,集中实施考核。事业单位考核全过程实施封闭式管理。考核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考核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考核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五、考核成绩公布
招聘岗位考核结束后,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考核实际参加人员的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和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额,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根据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核的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政审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审查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按照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核的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0825-7823103;)。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者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照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核的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
各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特设岗位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大英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第二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特设岗位聘用人员资格。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及(大卫计办发〔2016〕74号)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其中服务期4年,试用期12个月(计入服务期内),试用期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流动手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照《大英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第二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大卫计办发〔2016〕74号)规定,聘用到有岗位空缺的公立医疗机构常设岗位。试用期、服务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培训和试用期不合格或培训和试用期合格不签订聘用合同的须支付委培单位培训及相关费用。
十、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二、本公告由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0825—7823103
县卫生计生局人事股15881945169
附件:
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