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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剑阁县部分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6-06-03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卫生计生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结合本次报名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我县部分卫生计生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方式

凡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超过3:1的(即报考岗位编码为2016107、2016110、2016111、2016114的考生)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参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2.笔试于2016年6月25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考务工作在剑阁县人事考试中心指导下由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于2016年6月30日前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三)面试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相关事宜由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另行通知。

二、领取准考证

(一)领取时间和地点

1.领取时间:2016年6月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领取地点: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437号)。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前往领取,逾期不领取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笔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笔试缴费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应缴纳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笔试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56号)规定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在报名时,特困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上述有效证明办理免缴笔试费手续。

三、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其它相关单位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剑阁县部分卫生计生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情况公示表 



                                2016年5月31日

 附件:

 剑阁县部分卫生计生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

                             工作人员报名情况公示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编码

招聘

人数

报考

人数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

剑阁县人民医院

麻醉科

2016101

1

1

1:1

剑阁县人民医院

超声/影像

2016102

1

1

1:1

剑阁县中医院

临床

2016103

1

2

2:1

剑阁县中医院

中医/中西医结合

2016104

1

2

2:1

剑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临床

2016105

2

0

0:2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疾病预防

2016106

1

1

1:1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检验

2016107

1

6

6:1

剑阁县乡镇卫生院1

临床

2016108

12

23

1.9:1

剑阁县乡镇卫生院2

临床

2016109

10

14

1.4:1

剑阁县乡镇卫生院3

中医/中西医结合

2016110

8

28

3.5:1

剑阁县乡镇卫生院4

护理

2016111

14

109

7.8:1

剑阁县乡镇卫生院5

药师

2016112

2

6

3:1

剑阁县乡镇卫生院6

放射/影像

2016113

3

5

1.7:1

剑阁县乡镇卫生院7

检验

2016114

1

9

9:1

合      计


58

207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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