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为在川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综合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心的主要职责任务是服务在川专家和留学人员,发挥在川专家和留学人员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和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择优选调(以下简称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方式
面向全国机关、参公管理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人员不受事业单位类别或经费形式限制),通过考试考察的方式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本次选调设4个岗位,分别为综合岗位、专家服务岗位、留学人员服务岗位、财务岗位,每个岗位各选调1人。参与选调的人员应有良好的品行、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无违法违纪记录。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报考该岗位的具体条件如下:
1.综合岗位:协助做好中心综合性材料草拟、人事、党务、绩效考核,以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材料形式要件初核等工作。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文或相近专业毕业,具有两年及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文字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到35岁。
2.专家服务岗位:协助开展省级专家服务团智力援助、高级职称复核事务、高层次人才身份认定、专家证书和高级职称证书核发、专家慰问等工作。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专业不限,有两年及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3.留学人员服务岗位:协助做好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证、留学人员高级职称评定组织、国家和省“千人计划”等引进人才计划等工作,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有两年及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或有海外留学、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35岁。
4.财务岗位:协助做好中心财务、在川专家津贴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专家库建设,承办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和留学人员信息化工作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毕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机关或事业单位会计或财务管理岗位工作满两年及以上,具有助理会计师职称资格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 具有会计师职称资格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三、选调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本次选调工作人员全部在网上报名,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6月6日至30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进行报名。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本次选调人员考试每人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日。报名人员须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择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本次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在网上进行,具体工作由中心负责。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以中心的电话通知为准。参加面试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本公告和中心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供报考岗位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本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同时提供个人工作总结(若有发表的文章、被采用的信息,以及获得奖励的证书可复印作为工作总结的附件)和本人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情况说明材料一式三份,对不提供岗位条件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不能参加面试。同时,整个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予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7月5日至9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 、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的,不能参加笔试,视为放弃参与本次选调。
(四)笔试。本次选调工作人员笔试主要通过写作的方式,测试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分析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等,笔试考试时长为150分钟,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笔试考试的时间、地点等事宜见准考证。
(五)面试。按本次选调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每个岗位确定5人参加面试(岗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超过5人的,按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人员少于5人的岗位,笔试人员均可参加面试。但是,笔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笔试试卷总分60%的,视为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以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以中心的电话通知为准。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六)考察。按本次选调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推荐考察人员,人员考察等后续工作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员调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人员考察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以中心的电话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人员体检工作由中心统一组织,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
(二)参与选调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联系。
(三)被选调到中心工作的人员,根据中心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空缺情况,按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确定所聘岗位。
本公告由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 人 员 及 电 话:侯老师 028-8661335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86740202
附件: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择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2016年6月3日
附件:考调单位基本情况.xls
附件:考调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为在川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综合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心的主要职责任务是服务在川专家和留学人员,发挥在川专家和留学人员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和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择优选调(以下简称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方式
面向全国机关、参公管理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人员不受事业单位类别或经费形式限制),通过考试考察的方式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本次选调设4个岗位,分别为综合岗位、专家服务岗位、留学人员服务岗位、财务岗位,每个岗位各选调1人。参与选调的人员应有良好的品行、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无违法违纪记录。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报考该岗位的具体条件如下:
1.综合岗位:协助做好中心综合性材料草拟、人事、党务、绩效考核,以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材料形式要件初核等工作。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文或相近专业毕业,具有两年及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文字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到35岁。
2.专家服务岗位:协助开展省级专家服务团智力援助、高级职称复核事务、高层次人才身份认定、专家证书和高级职称证书核发、专家慰问等工作。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专业不限,有两年及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3.留学人员服务岗位:协助做好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证、留学人员高级职称评定组织、国家和省“千人计划”等引进人才计划等工作,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有两年及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或有海外留学、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35岁。
4.财务岗位:协助做好中心财务、在川专家津贴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专家库建设,承办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和留学人员信息化工作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毕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机关或事业单位会计或财务管理岗位工作满两年及以上,具有助理会计师职称资格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 具有会计师职称资格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三、选调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本次选调工作人员全部在网上报名,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6月6日至30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进行报名。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本次选调人员考试每人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日。报名人员须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择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本次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在网上进行,具体工作由中心负责。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以中心的电话通知为准。参加面试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本公告和中心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供报考岗位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本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同时提供个人工作总结(若有发表的文章、被采用的信息,以及获得奖励的证书可复印作为工作总结的附件)和本人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情况说明材料一式三份,对不提供岗位条件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不能参加面试。同时,整个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予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7月5日至9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 、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的,不能参加笔试,视为放弃参与本次选调。
(四)笔试。本次选调工作人员笔试主要通过写作的方式,测试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分析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等,笔试考试时长为150分钟,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笔试考试的时间、地点等事宜见准考证。
(五)面试。按本次选调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每个岗位确定5人参加面试(岗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超过5人的,按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人员少于5人的岗位,笔试人员均可参加面试。但是,笔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笔试试卷总分60%的,视为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以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以中心的电话通知为准。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六)考察。按本次选调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推荐考察人员,人员考察等后续工作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员调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人员考察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以中心的电话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人员体检工作由中心统一组织,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
(二)参与选调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联系。
(三)被选调到中心工作的人员,根据中心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空缺情况,按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确定所聘岗位。
本公告由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 人 员 及 电 话:侯老师 028-8661335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867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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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