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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职教师公告

2016-05-10来源:本站采编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

关于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职教师公告

 

根据翠屏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40个,部分引进岗位如无人报考或未录用,其岗位指标经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转为考调指标,具体岗位详见《2016年翠屏区面向全国引进考调在职教师岗位表》。

二、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不含翠屏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教师不得报考);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近三年(以公办学校在编在职的时间为准)从事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岗位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普通话符合要求(幼儿园、小学二级甲等及以上;初中和高中的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专业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须与报考职位对应,身体健康。

(二)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小学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其以下,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县(区)及其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荣誉称号者;

(2)获得县(区)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或同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星级教师、名师、首席教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得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二等奖(含省级三等奖)或县(区)级赛课一等奖以上者(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获得市(地、州)政府教育成果奖或市级教育主管部门高中教学质量三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5)获得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教学质量一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6) 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并签章的“四川省农村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结业证书”者;

(7)具有与岗位对应的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者。

2.中小学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获得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三等奖或县(区)级赛课二等奖以上者(获奖项目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具有连续5年以上高中同学科任教经历,目前仍然在普通高中任教的教师,并在普通高中任教过程中取得上述“1”项条件中规定的荣誉之一者,年龄放宽到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

参加考调教师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截止之日。如报考岗位年龄最大为40周岁的,是指本次招聘报名截止之日前未满41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年龄、经历、工作年限等一律以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为计算截止时间,所有年限均指周年。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凡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正式聘用文件(或转正定级登记表、岗位聘用登记表、工资变动审批表)、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本单位出具的近三年任教证明、相关荣誉证书及其他反映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成绩的相关资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同时带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3张,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翠屏区2016年考调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工作人员签字认可后予以登记报名。以上材料必须现场提供,材料不齐、不实者均不予报名。

2.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5日-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翠屏区教育局7楼会议室(翠屏区柳家街62号)。

4.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调的中小学教师报名时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6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翠屏区教育局五楼人事师训科(翠屏区柳家街62号)领取准考证。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

3.笔试时间、地点: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8:40前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2016年5月24日在翠屏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ybcpedu.cn)、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上公布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三)综合考核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的岗位,划定进入综合考核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综合考核,若该岗位全部参考人员均未达到最低分数线,则该岗位取消。最低分数线以所有达到1:3比例岗位中的入围人员最低笔试成绩为准。

2.考核内容:包括基本情况考核和说课两项,其中基本情况考核满分10分,说课满分90分。

基本情况考核内容为2011年以来的获得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荣誉、骨干教师加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具体加分办法:

(1)获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荣誉称号者,县(区)级加2分、地(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本项可累计加分,但同一次评奖,获得两个以上荣誉称号的,只按最高层级加分。

(2)获得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县(区)级加2分、地(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本项不累计加分,有多项荣誉的按最高荣誉加分。

申请加分时间、方式:2016年5月31日上午9:00—12:00,到翠屏区教育局人事师训科进行申请,并提供以上申请加分项目的证书、获奖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3.领取综合考核通知单时间:2016年5月31日上午9:00—12:00持本人身份证在翠屏区教育局人事师训科领取。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4.综合考核时间、地点:见通知综合考核通知单,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综合考核通知单进入考场。

(四)聘用成绩计算

聘用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考核成绩×60%。其中综合考核中说课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政审

按照聘用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选。组织体检和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政审主要是对拟聘用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修养等方面进行考核审查。政审不合格的以及有精神病史的,取消聘用。

(六)选岗及递补

按聘用总成绩高低依次选择岗位。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资格不符合报考要求、考生自动放弃和因违规违纪出现的缺额,在正式聘用前,可根据该岗位空缺名额,按照聘用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和政审合格者,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考调人员必须于2016年7月25日前到岗,且须在规定期限内完善相关手续,办理基本人事代理,否则取消聘用。考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参加调入单位的岗位竞聘。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各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者聘用资格。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公告发布网址: http://www.ybcpedu.cn(翠屏教育信息网);http://www.ybrc.gov.cn/(三江人才网)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31—8237647  8237648;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831—8205965、8206177。

 

 

附件:1.翠屏区2016年考调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

2.2016年翠屏区面向全国引进考调在职教师岗位表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

2016年5月9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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