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7来源:本站采编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甘孜州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分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甘孜州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甘府发〔2009〕5号)规定和工作需要,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16年5月21日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举办甘孜州部分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场考核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共21名,所有招聘岗位均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甘孜州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分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会时间地点
(一)招聘会时间:2016年5月21日(09:00—16:00);
(二)招聘会地点: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成都市小南街99号)。
三、招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采取应聘人员直接向州级主管部门招聘组报名。双向选择,直接考核审查、现场签署拟聘协议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书原件或学习证明原件标注专业为准,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6.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甘孜州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
7.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应聘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于2016年5月21日09:00—16:00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
(1)《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此表由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填写,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必须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彩色打印的本人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出具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习证明原件,若不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无条件取消相关资格。
(4)符合岗位特殊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二)考核审查程序
报名结束,由各招聘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考核审查。应聘人数大于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名额3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其中:应聘甘孜州民族歌舞团声乐表演岗位和甘孜日报社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藏汉翻译、藏学)岗位的,首先进行专业测试,通过专业测试的应聘者直接参加面试。
(三)拟聘用人员确定
通过考核审查后,由各招聘组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考核审查材料交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人才交流科审查签署招聘意见,然后将相关材料统一收集交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再次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及招聘材料由应聘人员、招聘小组、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人才交流科各保存一份。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乙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拟聘用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甘孜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核实并作出是否聘用的结论。
(六)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县或州级主管部门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六、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是五周年,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各州级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及监督投诉电话如下:
甘孜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咨询电话:0836-2832163 监督投诉电话:0836-2876055
甘孜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咨询电话:0836-2835091 监督投诉电话:0836-2835613
中共甘孜州委宣传部
咨询电话:0836-2833715 监督投诉电话:0836-2833715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才网、甘孜人事考试网发布。
附件:1.甘孜州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分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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