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7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审计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局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1名;
二、遴选范围
从全市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中遴选。
三、遴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中共党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981年4月25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3年以上县级机关文秘工作或审计工作经历,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
4.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符合调动相关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5月3日。
2.报名地点:广安市审计局人事科(广安市政府12楼)。
3.联系方式:0826-2330389 18982675128 QQ549397395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技术资格(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刊用文稿等证件材料原件和2份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吋彩色照片3张;如实填写的《广安市审计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2份及电子版(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二)考试
1.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方可开考。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写作能力,面试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或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后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26-2568113(市审计局纪检组)
(七)本公告由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广安市审计局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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