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2来源:本站采编
眉山市人民医院
关于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眉山市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额及条件
岗位编号 |
身份 |
岗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名额 |
条件 |
2016005 |
编外 |
专业技术岗位 |
护 理
|
10 |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 2、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精神、心理、身体健康; 4、年龄35岁以下(1981年4月1日后出生); 5、能胜任夜班; 6、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7、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
8、女性身高3950px及以上,男性身高165 9、应届毕业生于2016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往届毕业生应取得护士资格证; 10、男性优先;完成专科护士培训优先。 |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四)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五)被其他单位开除的。
三、工作地点
眉山市人民医院(东坡区东坡大道南4段288号,或东坡区文庙街1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要求及自身条件,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测量身高),他人代报无效。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19日—2016年4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眉山市人民医院人事教育科(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4段288号,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509)
4、提供资料:有意报名者下载附件《眉山市人民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真实、准确填写。报名者须提供《登记表》原件一份,以及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专培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资格审查:由眉山市人民医院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取消报名或聘任资格。
(二)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眉山市人民医院实施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在眉山市人民医院网站招聘栏目通知(http://www.mssrmyy.cn)。根据考核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安排岗前考察及体检。
(三)岗前考察
科内考察2周。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医院要求执行,由眉山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在眉山人事考试网、眉山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及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待遇按照眉山市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监督
招聘全过程由眉山市人民医院纪委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28—38235373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眉山市人民医院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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