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30来源:本站采编
富顺县人民法院聘用临时人员
公 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富顺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聘用临时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法庭辅警5:东湖法庭、代寺法庭、赵化法庭、永年法庭、板桥法庭各1名;
(二)书记员7名:民一庭、民二庭、刑庭、审监庭、立案庭各1名,执行局2名。
(三)行政助理2名:东湖法庭、院办公室各1名。
(四)法警队辅警1名;
(五)网管员1名。
二、岗位职责及条件
(一)法庭辅警:开庭安保警卫;协助送达、执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1、年龄20-45周岁(1971年5月1日至1996年4月30日出生),限男性,交通、食宿自理,就近优先;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军队复员退伍军人可高中),法律专业优先;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道德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4、身高1.68m以上,仪表端正;
5、有体育特长优先。
(二)书记员:庭审、调解、询问、合议记录;文书打印、案卷
材料归档、电子卷宗扫描录入;协助送达、执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1、年龄20-35岁(1981年5月1日至1996年4月30日出生),
男女不限,交通、食宿自理,就近优先;
2、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能听懂富顺方言;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系统,打字录入水平高,法律专业优先;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行政助理:驾驶车辆;交办的其他事项。
1、年龄在25-45岁(1971年5月1日至1991年4月30日出生)的男性,交通、食宿自理,就近优先;
2、具有C1或C1以上驾照,驾龄3年以上。
3、驾龄3年以上,安全意识强,驾驶技术熟练。
(四)法警队辅警:驾驶车辆;交办的其他事项。
1、年龄在30-45岁(1971年5月1日至1986年4月30日出生)的男性,就近优先;
2、具有A1,或A2,或B1驾照;
3、驾龄5年以上,安全意识强,驾驶技术熟练。
(五)网管员:网络运行维护管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1、年龄20-45周岁(1971年5月1日至1991年4月30日出生),限男性,交通、食宿自理,就近优先;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计算机专业,有从业经历优先;
3、有C1或以上驾照,驾龄在1年以上;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
三、聘用程序
本次聘用包括报名、考试考核及面试、政审、体检、签订合同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4月1日——4月12日(节假日、周末正常休息)。
2、报名地点:富顺县人民法院政治处217室(富顺县富世镇大转盘法院办公大楼)。
联系人:刘先生
咨询电话:0813-7206951
3、报名须知:
(1)分岗位报名,报名者需明确自己应聘的具体岗位;
(2)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板证件照3张;有驾驶证者还应提供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者提供的上述证件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二)考试考核及面试
报名者经过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者分岗位进行考试考核及面试。具体考试考核及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三)政审
对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政审。重点审查以下情况:
(1)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
(2)是否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府机关侦查、控制;
(3)是否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
(4)是否有吸毒史。
(四)体检
政审后,由富顺法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本人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五)合同签订
由与富顺法院有劳务派遣合同关系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再派遣到富顺县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3月。
特此公告
富顺县人民法院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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