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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民族干部学校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6-03-29来源:本站采编

凉山州民族干部学校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考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考调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考调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内容详见《凉山州民干校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考调范围

全州在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四、考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凉山州民干校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凉山州民干校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本次考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2016年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凉山州民干校组织人事科(西昌市北街老统部巷28号)。

3、最终确定的考调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人数的2:1的比例时,取消考调岗位。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学历证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涉及工作年限、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等内容证明材料原件和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参加公开考调的手续原件;凉山州民干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并带电子版照片)。

5、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调工作全过程。凉山州民干校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6、缴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件规定,经审查合格的报考考调者,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面试考务费80元。

7、联系方式:考调人员所留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8、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到凉山州民干校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考调考试分为笔试(闭卷)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以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招考岗位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6年4月24日下午15:30在凉山州民干校。

(4)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考调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公告所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考调岗位,取消情况将在凉山州民干校公告栏及网站公告。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16年4月27日,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及凉山州民干校公告栏公告。2016年4月29日在凉山州民干校公告栏上公布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本次考调面试由凉山州民干校负责组织实施。

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70分的,即取消应聘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按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当天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1)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领取面试通知书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地点详见凉山州民干校公告栏及网站(http://www.scsywx.com/)公告。未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4)面试成绩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及凉山州民干校公告栏公示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和排名情况。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由凉山州民干校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四)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若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考核

凉山州民干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相关人的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凉山州民干校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基本情况、面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递补,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州委组织部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及核准备案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凉山州民干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凉山州民干校审核后,报主管部门审批,办理调动、聘用等手续,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凉山州民干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凉山州民干校组织人事科   0834-3284871 13981567816

监督电话:凉山州民干校纪委监察室   0834-3283591

 

附件:1、凉山州民干校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凉山州民干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6年3月29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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