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8来源:本站采编
中共武胜县纪委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广安市公开遴选武胜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武胜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务员2名。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在全市乡镇及县(区、市)级机关(单位)符合条件的正式在编公务员中遴选。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并经本单位同意报考;
2.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较高的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较强的文字驾驭、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乡镇报考人员要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县级机关人员必须公务员转正;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够适应经常加班的工作强度;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时间、年龄计算均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3.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9日—4月15日
2.报名地点:武胜县纪委组织部(地址:老县政府大楼5104室,联系电话:0826-6228961)
3.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红底);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武胜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本次遴选工作有关规定,武胜县纪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4月21日到武胜县纪委组织部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5,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减少公开遴选名额。
2.计分办法:考试分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
3.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写作能力)。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
4.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武胜政府网、廉洁武胜网、武胜党建网予以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
2.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按公开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试用
1.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在武胜政府网、廉洁武胜网、武胜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6个月。
(七)调动
综合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试用情况,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职位要求的,予以退回。
未尽事宜由武胜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中共武胜县纪委 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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