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的通知》(乐市组通〔2015〕67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为乡镇事业编制内招聘,招聘名额12名。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具备的条件:
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经选举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马边彝族自治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特别优秀的(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社部门表扬〈表彰〉),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放宽为: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年。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参加资格审查:
(1)《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4份(见附件)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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